淺談遊戲創作時的第一個目標-「MVP」
撰寫/哈利菠菜
所謂的 MVP不是指你第一個想到的那個 MVP(最有價值球員,Most valuable player),而是「最低可行產品」(Minimum Viable Product ) ,什麼是最低可行產品?從字面上的意思來看就是迅速作出一個可以「跑」的東西,先不論上市與否,起碼在最短時間內,把你的產品中,最有趣,最可以讓人沉迷的地方,作出一個讓玩家可以摸摸的「原型」出來。
為什麼哈利覺得創作時應該以MVP為首要方向?且聽我緩緩道來。 首先,我們在作遊戲的時候一定會經過一個歷程:「想企劃書」,這個過程的思緒是發散的,會開始天馬行空地亂想,會開始作夢,想著自己的遊戲如何擊敗《神魔之塔》或《龍族拼圖》,於是企劃書的內容越來越多、越來越豐富。哈利承認,這是一個必經的過程,但很容易出現一個盲點: 「有了企劃書,遊戲就出來了」 從薄薄一頁兩頁,變成50頁甚至是100頁,完成了營銷計畫、世界觀、系統,男主角的老杯老目的設定,女主角內褲的皺褶,都巨細靡遺描繪出來,看著自己的企劃書越趨完美,似乎,過些日子就可以看到孩子在APP排行榜上的光景。 可是遊戲就像小雞一樣,孵就可以孵出來的嗎?如果真是這樣,那智冠就去開農場就好了啊。我們都知道遊戲需要程式、美術等人員一同打造,但在遊戲發想的過程,設計師其實很容易迷失自己,因為他會認為自己的點子是獨到的,觀點是最最最特別的。當然,有點自信沒什麼不好,可是沒有踏出第一步,即便握有百頁萬行的企劃,就跟在原地跳繩差不多。 以為自己可以一躍到天頂,其實旁人來看,就像在原地而已。 因此當企劃書完成到一個階段時,必須要漸漸把心力移挪到製作「最低可行產品」上,原因有幾個:
從上述三點,就可以知道優先開發一款小產品是多麼重要,尤其現在作遊戲的人越來越多,光靠企劃書跟點子絕對不夠,你得先想想如何用一個產品勾起大家注目。 下面這張圖,是《精實創業》這本書的附圖,有看到腳踏車上的MVP嗎? |
雖然這張圖是出自《精實創業》,但我認為也可以用作解釋「精實創作」,作遊戲我們會先從構想開始,當有了一個初步概念,我們會繼續往開發的路程走去,誓言「作出一個好遊戲」出來,接著會誕生一個最小可行的產品,然後我們評估、分析,進而知道盲點在哪,最後繼續完成這個產品,並讓遊戲變得更好玩,哈利認為這是一個有規律的、階段性的,讓遊戲越來越完善的流程。 更重要的是「軸轉」,當最小型產品出來,發現你的朋友、家人、甚至是潛在客群,都表現了一副「這是在玩山小」的表情,你千萬不要試著解釋,然後用「全天下都不懂我的心」的思緒掩蔽雙眼,而是馬上找出問題,檢討是否要將遊戲轉換方向,這就跟我上述提到的第一點一樣,有了一個小產品,要作任何改變都很快,這遠比起你花了一年把遊戲上架,把祖產都丟下去,最後發現一切都是浮雲,要來的保險且有意義。 最後,我想說的是,MVP的製作,最重要的核心價值,反而不是在作出一個優秀的產品上,因為你無法用千萬個人評估MVP,MVP不是萬靈丹,而是屬於身為創作者才有的故事,是凌駕於條列在紙本上的項目。說到底,我們是遊戲設計師,需要透過創作的過程來了解遊戲真諦,不斷從創作中,去學習,去得到智慧與哲學,就像畫家畫圖,他不會寫了一堆企劃書才開始下筆,想到就畫,創作是即興的、是要積累的,即便資料夾中躺了許多被打槍的MVP,那又如何?至少我們學習到了,屬於我們才有的畢生價值。 共勉之。 |